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栾川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28 15:21:10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本院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告知如下:

    一、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除公告开庭的案件外,本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七至初九)的开庭、庭询、听证等诉讼活动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已经在本院公告排期的庭审依法顺延至2月3日。我院将与相关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逐一联系落实上述事项安排。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如期到庭参加庭审的,可以依法向我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三、我院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12368热线”提供在线起诉、受理等服务,如您有相关诉讼需要,可优先选择以上平台进行办理。

    四、疫情防控期间,部分执行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人员控制等措施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敬请谅解。

    五、拟近期到我院办理立案、来访、递交材料等事项的,建议相关人员尽量改用网络、邮递等方式办理;拟近期到我院旁听案件庭审的,建议相关人员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旁听。

    六、所有来院的外单位人员和当事人、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入法院办公区、审判区均须佩戴口罩,并配合我院测量体温、询问身体状况等相关检查。

    七、如果您有诉讼方面的咨询或求助,工作期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立案事宜联系电话:0379-63158020;执行事宜联系电话:0379-66827863;其他事宜:0379-66822584。假日期间可拨打值班电话0379-66822584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栾川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


关闭窗口

您是第 6813092 位访客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