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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以为民之心 青春于基层绽放

发布时间:2019-10-31 11:44:22


    程延涛,男,汉族,1985年4月出生,兰州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2011年入职栾川县人民法院,现任潭头人民法庭庭长,员额法官,曾连续获得栾川法院年度“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2015年荣立洛阳市法院“个人三等功”,2017年荣评河南省法院先进个人。

    正直居心,公正裁判。他谨记审判工作是一项复杂又有难度的系统工程,坚持在司法实践中依法办案,穷尽一切程序、方法查明案件事实,并通过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温情。

主动请缨,无怨无悔。主动申请深入基层,小小的法庭里承载着他很大的梦想。鸡毛蒜皮,家长里短,他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将抽象的法律公正具体到每一个案件中,以公认的情理展现司法良知,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明理析责,多元化解。依托“杨来法诉前调解工作室”,将类型化案件诉前集中调解和复杂案件分散调解相结合。坚持“二八办案模式”,即针对传统的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宅基地纠纷等80%左右的案件,都力求通过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事了人和;对无法调解的民事纠纷和涉及交易规则的商事纠纷等20%左右的案件,尽快通过裁判的方式结案,以维护和引导良性的社会秩序和交易秩序,树立法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程延涛同志自入职栾川法院以来,共计办理各类民事案件1500余起,1200余起案件通过调解达到案结事了,均无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真正实现了人民法庭的“桥头堡”作用,真正从一点一滴做起,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全心全意地追求着便民、利民、为民的司法宗旨,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称赞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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