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就颁布实施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其中明确规定:“对参加庭审活动的诉讼参与人、第三人和参加旁听的人员,在进行证件查验和登记的同时,还应进行人身安全检查、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此外,《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法院法庭规则》等法律、法规也对法院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了规定。
哪些人员不允许进入法院?
(一) 无证件、伪造、冒用他人证件的;
(二) 未成年的(经法院批准的除外);
(三) 精神病和醉酒的;
(四) 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监外服刑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法院传唤的除外);
(五) 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
(六) 其他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
哪些物品不允许带入法院?
(一) 未经法院允许的各种录音、录像、摄影器材等限制物品;
(二) 禁止私人携带的枪支、刀具和其它具有类似功能的器械或棍棒等管制物品;
(三) 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
(四) 其它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物品。
此外,目前我院对药物带入法院的规定是,除保心丸、哮喘喷雾等法警视情况认定的急救药品外,其余药品一律寄存安检室。
法院安检流程?
1 查验证件:来访人员必须接受证件检查登记(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
2 将随身携带的箱包放入包检机检查。
3 听从安保人员指令,将衣物口袋中的金属物品、磁性物品等可能引起安检门报警的物品放入置物框内。
4 通过安检门,如果安检门报警,安检人员会为您进行人工复检。
5 人工复检完毕后,当事人取回所有的可携带入院的物品,违禁品进行寄存 。
法院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地,不少诉讼参与人本身就是带着一定的情绪进入法庭的,一旦感觉无望或自身诉求得不到满足,少数人就会选择极端方式来应对。可以说,法院其实是最容易发生安全事件的公共场所之一。所以,法院的安检程序除了可以维护法院审判工作秩序,还会保护每一个来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的安全!
最后,感谢各位对栾川法院安检工作的支持,谢谢您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