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鲁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巧用庭前调解程序,用将近6个小时时间成功调解一起因喝酒意外身亡而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最终当事人握手言和,亲情又恢复往昔。
这一切都要从2017年10月6日那天说起:当天下午4时,刘某邀请其表姐夫李某到刘某朋友白某家中喝酒,白某朋友杨某也在场。当晚8时,刘某和杨某将醉酒的李某送回家中休息,期间,李某从白某家中下楼梯时曾经跌倒过一次,碰到了后脑勺,刘某与杨某没有在意,也未将此事告知李某的妻子华某。夜里12点左右,华某发现丈夫状态不对劲,就打电话让表弟刘某来到家中帮忙送医,刘某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将李某送往医院,后经鲁山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周后,李某的养父王某因老年丧子伤心过度去世。在处理李某后事的时候,为了表示歉意,刘某向表姐华某拿去了1万元钱,白某、杨某也表示等事情处理完毕之后会对华某进行补偿,等到事情处理完毕后,两人却避而不见。无奈之下,华某及其家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刘某、白某、杨某三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018年1月8日,鲁山法院依法受理此案,承办法官民二庭庭长杨晓楠在处理案件时发现原、被告双方是表姐弟,感情非常深厚,为了达到最好的社会效果,决定对双方进行调解。
为了做好此次调解工作,尽早让华某拿到赔偿款、维持家庭生活,杨庭长与张娟法官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杨晓楠庭长主动找到华某了解情况,华某家中上有两个老人,下有年幼的孩子,肩负家庭重担,并且因为处理李某的后事花费了近5万元,现在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同时,张娟法官也了解到刘某在表姐夫亡故后非常内疚,特别希望能够补偿表姐,以求心安,白某、杨某也没有逃避责任的意思,均愿意给华某适当补偿。
3月5日下午,双方当事人来到民二庭办公室,杨晓楠庭长、张娟法官分别多次穿插给双方做思想工作,请原、被告双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并做出调解方案,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某说亲情难以割舍,自己非常愧对表姐华某,当庭表示在月底前给表姐送去12万元,并承诺今后会在生活上对表姐及孩子予以照顾,白某当庭让家人送来2万元现金,杨某也让家人及亲友赶紧凑齐6万元现金送到法庭,原告华某当庭收受8万元补偿。该调解结果双方都较为满意,此案最终圆满结案,法官巧打亲情牌,化解了一场纷争。
法官寄语:亲友之间偶尔小酌可以融洽气氛,但因喝酒致使他人出现伤亡就不妥了,亲情、友情不在一杯酒中,而应该体现在日常的相互关爱中,如若出现因喝酒而造成伤亡事件,相关责任者可能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