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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土家父子”的“开心泪”

发布时间:2017-07-14 15:22:23




    父亲四级伤残,儿子三级伤残--这是一对遭遇生活不幸的父子;紧锁的眉头慢慢舒展,眼里泪光闪闪--这是一滴滴开心幸福的泪水;紧握执行法官的双手,“感激”二字哽咽着道出--这是一声声诚挚感人的感谢;烈日当头,执行路上他们不辞辛苦--这是一组组苦心执行的背影。让我们看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让我们了解一下故事背后执行干警的辛酸,让我们走进他们的生活,了解其中的点点滴滴。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当事人李某在工程电梯井施工过程中因操作平台垮塌,导致其从电梯井高空坠落至地下室,经鉴定为三级伤残,栾川法院作出民事判决:第三人栾川县某劳务公司应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种费用共计5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栾川法院执行法官于2016年11月29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义务,李某年迈的父亲推着截肢的儿子多次来到法院催促执行。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可是法官没有放弃,为顺利帮李某将赔偿款执行到位,一方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公户并对其担保人的账户进行扣划,另一方面,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一起进行调解。通过对双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申请人愿意对利息部分进行和解。可是被执行人的公司再一次怠于履行义务,栾川法院于2017年7月7日依法对其法定代理人张某进行了拘留,拘留后,张某亲属将尾款交到了执行局。

    收到全部赔偿款的李某激动异常,虽然行动不便,但为表达心中的谢意,依然坚持委托他人给法院送来锦旗,表达对法院和执行法官们的感谢。

责任编辑:商梦丹    

文章出处:栾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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