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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天过海”善演戏 “火眼金睛”把赖捉

发布时间:2017-05-16 09:26:32




    “我是党员,党员为啥还要带手铐,那你把我党员撤了,再给我带手铐吧!”

    “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本应该起好模范带头的作用,带头遵纪守法,欠账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你作为党员不仅没有按法律生效文书履行,而且还暗自串通王某转移工资财产,已经涉嫌规避逃避执行,今天将依法对你进行拘留。”执行局副局长原红敏对琚某教育批评道。

    “我真的没钱。我的工资就这么一点,都每月上账了,而且我身体不好,有心脏病,我这会心脏都承受不了了,你让我自己一个人待会。”琚某又耍起了“小把戏”。

    “逃避问题不是办法,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摆正心态,尽快履行义务才是正路。”面对执行干警苦口婆心的劝说,琚某依然不知悔改,还摆出一副爱咋咋地的样子。多次劝说无果之下,干警将被执行人琚某某强制带离现场。

到底是什么情况?让本应该平静的公司出现了这样一幕。又是凭借什么”精心制作”的所谓“完美计划”,让被执行人聪明反被聪明误?

    据悉,2014年9月10日,朱某向白某借款80000元,借款期限三个月,约定月息4分,琚某为这笔款项提供担保,并签订借款协议。借款期间,被执行人仅支付白某6400元利息其余并未支付。借款到期后,经白某多次讨要,被告均为偿还本金及利息,担保人琚某也没有履行担保责任。2015年7月27日,白某将朱某、琚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偿还本金及利息。经法院依法判决,朱某偿还白某借款80000元及利息,被告琚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二被告均不履行。2016年1月12日,白某申请执行,经执行干警多次暗访查找被执行人均找不到朱某,与担保人琚某联系,对方称没钱,也不履行责任。2016年3月8日,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朱某、琚某金融机构存款14240元。被执行人琚某签订保证书,承诺每月按时给白某账户转钱。近几个月,执行干警发现琚某并没有给白某账户打钱,账户工资也出现问题,于是不分昼夜,多次奔波银行查账户,实地暗访,去公司查询发放员工工资情况,对琚某工资情况进行深刻分析,紧密研究,终于证实被执行人琚某转移工资财产,涉嫌规避逃避执行。

    2017年5月10日,我院特邀河南省电视台、栾川电视台、中共栾川网等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共同到冷水镇某公司寻找琚某,当看到这么多媒体记者时,琚某有点惊慌失措,然后编造各种理由声称自己身体不好,但当执行局副局长原红敏把所收集到的证据摆在他面前时,他才无奈承认,因为不想履行担保责任,一次性偿还所有借款,于是,他和车间主任王某故意串通,由王某为其开通新的工资账户,将工资分两部分分别打款,用以隐匿转移财产,使用“瞒天过海”的伎俩逃避执行,最终被干警的“火眼金睛”识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避执行,终尝苦果。 被执行人琚某因涉嫌规避逃避执行,依法拘留十五日,对车间主任王某也将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责任编辑:商梦丹    

文章出处:栾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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