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到底难在何处?问题该怎样解决?新一届院党组把执行攻坚作为栾川法院的头等大事。内因决定事物的性质,是问题关键所在。为此,栾川法院注重从内部管理上下功夫,用好“三大法宝”,力破执行瓶颈。截止3月15日,栾川法院执结案件69件,执结标的额2000余万元,司法拘留35人,审结拒执犯罪30件,司法网拍成交15件,成交金额538万元。
法宝一: 审执通畅为执行法官“减负
“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从审判环节就要考虑执行的可操作性、合理性,特别是要重视裁判文书的质量,提高审判结果的效能型,避免审不顾执现象发生,全体干警要牢固树立执行是法院全体部门的共同责任。”在执行工作调研讨论会上,院长刘云锋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为从源头上减少“执行不能”的情况发生,该院建立了执行“指导员”制度,即在坚持审执分离原则的基础上,将执行关口前移,执行局固定人员定期到各业务庭就类型化案件、矛盾多发、易发、涉执信访的案件进行专门协调指导,分析造成执行难的原因和解决对策,指导审判庭统筹考虑审判、执行环节,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注重裁判结果的可执行性,增强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效衔接,杜绝“一判了之”、“审不顾执”等问题的发生。同时,当事人对执行的裁判有疑问的,相关案件的承办人主动进行答疑释惑,为执行干警减轻压力。制度实施以来,执行法官开展指导活动12次,审判业务庭法官向29名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从源头上为执行“减压”。
法宝二:善抓时机为执行工作“增效”
栾川是典型的深山区县,群众居住分散,找人难、人难找现象突出,为解决这一顽疾,执行干警总结了一套特有的“四多四有法”:多跑动就会有机会、多打听就会有线索、多钻研就会有方法、多付出就会有收获。
在去年大年三十晚上的9点多,执行局政委赵新普将外出打工两年,常年逃避执行的张某堵在家中,张某迫于压力,现场偿还欠款1万元。张某感叹道:“你们法院干警都不过年,不吃团圆饭,不看春节晚会吗?连这个时间都不放过,我服了”。这只是执行干警工作的一个缩影,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执行干警没日没夜没休息,春节、元宵节、星期天都是抓“老赖”的好时机。干警开玩笑到:不要问我在哪里,我不是在执行,就是在去执行的路上。
法宝三:规范终本程序杜绝执行行为“任性”
只有严格终本程序,才能有效防止群众合法利益受损。该院建立“四必查一见证一约谈三告知”机制,做到银行存款、房产登记、车辆登记、工商登记必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群众代表、媒体记者参与见证执行过程,约谈当事人,告知查控情况、告知执行风险、告知案件终本程序和条件,征求对执行的意见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发放执行救助基金,缓解困境。
“我现在知道如果他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这个案件就会暂停执行,担不是不执行了,如果发现线索了,法院会重新执行,我理解法院的做法。”在一次执行告知会上,一起欠款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王某这样说道。去年以来,该院共召开8次执行告知见面会,约谈73名当事人,对49名困难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救助,展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为了群众合法利益不受损,为了不让法律打“白条”,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栾川法院全力以赴向执行难发起冲锋,在攻坚执行难的道路上他们一直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