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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法院:灵活执行 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7-03-31 14:33:08


    执行工作是服务发展大局的一个重要方面,既要重视执行的法律效果也要统筹考虑执行的社会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是法院的职责和担当。今年以来,栾川法院在执行涉企案件中,灵活执行,采取“放水养鱼”的做法,为有发展希望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让受困企业走出发展的“泥潭”。

    “既要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又要尽最大程度降低诉讼对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在如何处理赤土店村某组季某等25人申请执行某集团公司相邻权纠纷一案中,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振卿提出了明确要求。

    受经济形势下行等多种因素,栾川的矿产型企业发展遭遇了瓶颈,在这种形势下,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处理案件,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更会引发不良后果。为此该院执行法官先后14次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多次协商完善执行方案,经过两个月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该集团公司负责人郝某感叹道:“法院的人性化执行,真的很好,不采取强硬手段就把问题解决了,企业发展没有受到大的波动和影响”。

    近年来,栾川法院以服务大局发展为核心,创新司法服务举措,持续开展“政法服务官”、“服务分包乡镇企业”、重点项目、企业周边环境专项治理等活动,发现企业中潜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出合理化司法建议,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去年以来,共审执涉企纠纷101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开展送法企业活动14次,走访企业32家,提出司法建议13条,减少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受到企业的欢迎和称赞。

责任编辑:王建波    

文章出处:栾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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