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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烽到栾川法院督察指导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7-03-29 16:12:09



    3月28日,洛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烽,市中院执行局执行庭庭长孙志勇到栾川法院督导检查执行工作。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云锋及执行局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在执行指挥中心,李烽局长听取了该院第一季度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对栾川法院迎难而上、扭转被动落后局面所付出的努力给与了充分肯定。就下步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李烽局长提出了“三个进一步”的明确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大打击惩戒力度。运用好拒执罪公诉、自诉两种手段,双管齐下,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及时搜集、整理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对提起公诉、自诉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快结。

    二是进一步提高案件执结率。大力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按照案件性质、难易程度、财产状况等情况分类汇总,因案制宜,集中优势力量化解“骨头案”。强化信息建设,助公安、检察院等力量,构建执行联动机制。推进司法网拍力度,提高拍卖品的上传率和成交率。严格终本案件审批制度。杜绝滥用执行终结程序现象。加强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探索实行警务化改革,打造过硬执行队伍。

    三是进一步推进执行公开。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借助新闻媒体、人大代表、委员等社会力量参与见证执行,全方位接受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廉洁。

    党组书记、院长刘云锋表示,将按照李烽局长和省市法院执行绩效考核细则的要求,紧紧围绕争创“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目标,全力做好执行攻坚工作,为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责任编辑:王建波    

文章出处:栾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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