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栾川法院根据中院的统一部署,开展媒体看执行活动,并邀请公证处工作人员常飞、王向阳参与公证。当天,栾川法院由执行局政委赵新普带队,出动执行法官15人,司法警察4名,车辆5台,奔赴洛阳水资源勘查设计有限公司、栾川县城关镇画眉水岸、栾川乡等地,对5起欠款合同抵押、金融借款、侵权责任纠纷进行集中执行。
申请人关某等三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黄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黄某某无钱给付,将其所有的位于城关镇画眉水岸小区的一间车库抵押给申请人,但拒不交付申请人车库钥匙,申请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依法通知被执行人前来配合执行,但被执行人拒不到场。执行法官向公证人员、申请执行人和在场群众宣读执行裁定,依法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和公证人员现场制作财产清单,对车库内的相关财物逐一进行登记造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妻子和孩子到达现场,以该车库是其购买为由,拦在车前阻挠执行。经执行法官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带离执行现场。
另一案件被执行人许某某听说要法院查封他所经营的商店时,急忙凑了2万块钱送到执行法官手里,并写出保证:剩余的欠款于3月底前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人栾川县中佳工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洛阳水资源勘查设计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标的3万元,执行通知送达后,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到达执行该公司后,依法下发限期报告财产令,限其十日内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如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严,当场履行3万元欠款,该案顺利结案。
申请人栾川县农村信用社与被执行人韩某某、李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15.5万元,韩某某于正月十六履行2万元,今天主动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并当场履行13万元,该案结案。
当天栾川法院干警执结案件5件,对1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清腾车库一间20平方、房屋两层面积约220平方。当场履行18万元。
河南法制报郎松涛说:本人有幸与栾川法院执行局共同到执行一线,见证了执行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在一线,无论再难执行的案件,执行干警没有退路。面对复杂的执行环境,面对执行案件的居高不下,面对执行上办案力量的困乏,面对申请人渴望的眼神,我们的执法干警义无反顾,没有把这些困难当成消极执行的理由,没有把这些困难作为执行难的借口,一个个难案被攻破,一盘盘执行死被盘活。在栾川法院执行局,一个即将退休的老法官孙留定的一席话可能体现了执行干警的心声:“在这一天,看到执行上这么缺人手,我就是回去歇也于心不忍啊”。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执行干警,我们的“执行难”问题才能解决,群众对法律的信心才会重新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