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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法院发放执行款 10名农民工喜领156万

发布时间:2017-01-20 17:36:18


    “真的是太感谢栾川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今年我可以过上一个安心的春节了”。来自四川省达县的当事人冯仁兵从栾川县法院执行局政委赵新普的手中接过50万执行款,紧紧握住法官的手着高兴地说。1月20日,栾川县法院举行了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10名申请执行人喜领执行款156万余元。

    2014年8月,冯仁兵在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中从事粉刷工作时被绞伤右手、右腿和左脚,冯仁兵以劳动争议为由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承担工伤赔偿金共计674664.2元。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由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赔偿冯仁兵5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冯仁兵向栾川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维护民工的胜诉权益,执行局干警穷尽一切执行手段,查银行账户、查房产、查土地、查工商营业执照,日夜监控该公司的银行账户信息。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干警终于在2017年1月19日发现该公司银行账户有钱款汇入,当即对这笔钱款进行冻结扣划,冯仁兵的赔偿款最终得以讨回。

责任编辑: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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