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栾川法院召开行政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河南法制报、洛阳电视台、中国栾川网等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保献通报近三年以来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三年来,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38起,审结138起,执结非诉执行案件161件。一是实行“宽进严出”,推行判后答疑,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原告起诉只要不违反法律明确规定,都认可其原告主体资格,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努力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立案难”问题。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合法的行政行为依法给予维持确认,对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判决撤销或变更,不搞“官官相护”,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赞誉,也得到行政机关的认可和理解。二是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努力促进官民和谐。推行多元化协调处理机制,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采取“三结合”的审案方式:即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相结合;自愿协调与法院释明利弊相结合;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与实际履行相结合。通过法官对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争议的事实、纠纷产生的原因、存在问题的焦点等问题进行分析,释明有关法律规定,促使当事人正确认识其行为合法与否、主张合理与否,清楚明白诉讼风险,努力实现协调结案。加大非诉案件执行力度。行政执法中队由行政庭统一归口管理,专门负责行政非诉案件执行,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和执行手段,努力做到执行专业化、精细化。全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活动,帮助行政机关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共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13份,实现了司法权与行政权良性互动。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讲座,为行政执法局、交通局等单位进行法律培训12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800余人次,帮助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难题,指导依法行政。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审判改革,不断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大力推行异地管辖,认真落实上级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解除了群众的后顾之忧。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解决老百姓“告官不见官”的问题。目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3件。建立健全阳光司法机制,依托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利用法院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公布行政案件信息,切实增强行政审判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