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10月8日,栾川县法院少年审判庭庭的法官们走进该县实验中学初一新生班,给全体师生送去金秋法制果。
樊卓琳法官首先结合鲜活案例,从社会、家庭背景、心理动机等方面,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心理、类型、方法等,由于法律意识不强、自控力较弱、侥幸心理等原因造成违法的现象,为学生敲响了法律的警钟。以抢劫、寻洫滋事等青少年犯罪的真实案例,形象、生动地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标准,并介绍了盗窃、抢劫、抢夺等容易发生在青少年当中的常见犯罪行为在刑法上的量刑情况,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所造成的危害,以及青少年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学生易出现的旷课、逃学、打架斗殴等小的方面,对于讲“义气”集结在一起无事生非等等的行为入手,提醒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对上述种种行为应当警惕抵制,因为稍有不慎就会滑进犯罪的深渊。希望同学们要杜绝不良习惯,做一个尊法、守法的有志青年。
法制讲座内容具体生动,受到现场师生的热烈欢迎,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