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贯彻省、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化解执行难问题,努力提高执行效率,进一步营造严惩失信被执行人的强大舆论氛围,经院党组研究,在借鉴“春雷行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为期二个月的“集中清理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活动。为使该活动卓有成效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7年3月1日至4月30日
二、组织领导
“集中清理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活动由法院具体组织,负责部门为栾川法院执行局、法警队、研究室。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动员会。动员执行人员从特殊主体案件着手,加大打击力度,多措并举,营造声势,提升案件执行效率,提高案件执结率,为下一步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做准备。
(二)认真排查。对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进行认真排查,将未履行和未履行完毕的案件排查出来,并将涉案公职人员名单统一汇总到综合科。此外,各庭承办人应认真对照名单,看是否还有人员未被纳为失信被执行人,一经排查出来,立刻纳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统一函告。执行局各部门认真填写公函,并在活动开展一周内将公函送达涉案公职人员所在单位纪检部门或者办公室,务必保证该单位负责人及纪检部门获悉。
(四)再次通知。各承办人再次逐案通知涉案公职人员到庭,向其发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限期三日内履行,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将对其采取于拘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等各种措施。
(五)集中曝光。综合科负责到公安部门调取涉案公职人员有关信息,并将各部门涉案公职人员逐案逐人制作“老赖曝光大头贴”,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将已经确认的失信被执行人“大头贴”及信息统一在栾川县电视台、步行街及君山广场大屏幕等显著位置滚动播出,并在我院公告栏、各乡镇、各村重要位置进行张贴。
(六)查控财产。集中人力物力,统一将本批次涉案公职人员财产状况再次进行全面查询,包括存款、车辆、房产、证券等,对找到有财产的及时采取查封、扣押等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过去一年银行流水信息进行仔细对照后,对于涉嫌转移财产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移送公安机关重点打击。
(七)加大力度。要继续保持“春雷行动”的活动风格,借鉴“春雷行动”的成功经验,继续加大打击“老赖”的力度,对符合拘留条件的立即拘留、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将卷宗移送公安或者鼓励申请人自诉,向社会展现司法权威,对其他“老赖”形成震慑。
(八)营造声势。要采用出动流动宣传车、张贴条幅、媒体大屏幕滚动播放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打击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声势,使本次活动的开展有声有色。定期通过报纸、微信、微博等公布活动成果,将此次专项活动的开展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做好开展活动的思想准备,克服畏难情绪,列出宣传计划,做好工作分工,落实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营造氛围。要与县内宣传媒体搞好合作,加强协调沟通,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不同形式,对活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大力度的宣传,尽可能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三)搞好总结。在专项活动结束后,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回顾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全面、系统的书面报告,报告要有数据、有实例,体现我县的具体工作特点和取得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