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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法院青年志愿者开展“爱在旅途,文明交通”服务活动

  发布时间:2016-01-29 11:35:42


    “您好,现在是红灯,请等一会再过马路!”“自行车请有序停放!”……1月28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正值人流高峰起,栾川法院18名身配志愿服务标志、手持文明出行小红旗的文明交通行动志愿者,在在县城长春路与兴华路十字路口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志愿服务工作。他们一边向过往车辆行人宣传“文明礼让”的交通法规,一边帮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成为街头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活动中,18名志愿者分为三个爱心岗,其中由五名女干警组成的巾帼志愿者爱心岗特别引人注目。虽然室外温度持续在零度以下,但志愿者们不畏严寒,他们从早上九点到下午五点,始终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对过往行人讲解交通知识,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并协助执勤交警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对乡下来县城办事群众指引路径,对非机动车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疏通和引导,对非机动车的人员劝导他们按序排队通行、有序停放,引导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不闯红灯等;遇到老人或小孩过斑马线,他们立即上前搀扶、引导;红灯亮时,他们马上提醒骑车和步行的群众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对于一些乱闯红灯的人,志愿者们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劝说。

    通过此次志愿服务活动,大家体会颇深,志愿者贾鹏说:这不仅是一次献爱心的活动,更是一次学习和体验的机会。参与此次志愿者活动,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自觉维护交通安全秩序的重要性,增强了遵章守法的自律意识。通过此次活动,我们也学习到了一些常规的交通知识,看到个别市民交通意识差,我们作为志愿者深感痛心,一种迫切感和责任感让我们更加有勇气和决心去让更多的市民了解生命的可贵,遵守交通,就是尊重生命。今后,我们将自觉的加入到遵守交通的人群中去,为创造更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做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志愿者的安全文明交通引导工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春节前夕县城交通管理工作中警力严重不足的现状,也提高了大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为文明参与交通、安全参与交通做出了榜样。”县城长春路与兴华路岗交巡警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

责任编辑:王建波    

文章出处:栾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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