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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的女儿有权分房子吗?

发布时间:2015-07-21 11:08:04


    问:杨某某大姨家有两栋楼房,两个表哥一直和老人在一块儿居住。大姨和姨父去世后,出嫁十年的表姐又回来要求分房子。请问,这合理吗?

    答: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对于父母的房子,女儿和儿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女儿有权要求分房子。但是,如果女儿出嫁后没有对老人尽过赡养义务,而两个儿子一直与老人同住,赡养、照料老人,两个儿子可以要求多分遗产。你大姨家的这种情况,要看她的儿女是否都尽到了赡养义务,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两栋房子的分配。

责任编辑:王建波    

文章出处:栾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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