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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乘坐电梯摔伤,应由谁赔偿?

发布时间:2015-05-03 11:04:32


    问:陈某某在XX超市乘坐电梯时发生拥挤,结果摔成重伤,应该向谁索要赔偿?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你可以要求XX超市赔偿合理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精神损失费等。

责任编辑:王建波    

文章出处:栾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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