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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法院干警樊卓琳被评为“洛阳市十大女杰”

  发布时间:2015-03-06 09:38:28


    近日,在洛阳市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栾川县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樊卓琳被评为“洛阳市十大女杰”。“洛阳市十大女杰”评选活动由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中共洛阳市委宣传部、洛阳市妇女联合会、洛阳日报报业集团等联合主办。

    樊卓琳立足岗位19年,审理刑事案件780起,经办涉少案件129起,无一错案。她力排干扰、刚正不阿,成功主审了轰动山区的黑恶性质大案,把13名作恶多端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被誉为“大山深处的女包公”;她创造探索出少年审判综合评价机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体化机制,用爱心去温暖、感化、挽救失足少年,使130多名缓刑少年“浪子回头”,将90多起少年犯罪消除在萌芽状态,被孩子们称为“法官妈妈”。她先后荣获“洛阳市政法服务先进工作者”、被河南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她领导的少年审判庭被授予“洛阳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河南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责任编辑:李洋洋    

文章出处:栾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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