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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一个“离”字了得

  发布时间:2014-09-24 17:40:01


    我家孩子快六岁了,晚上陪他看了一会少儿频道孩子就渐渐的睡着了,看到熟睡中的儿子,白天发生在办公室的那一幕在我脑海里却怎么也挥不去。

    下午上班的时候进来了一对年轻妇夫,刚推开诉讼服务大厅的玻璃门,女的已经急不可待的问道:“我想离婚,怎么办理?”我和同事几乎同时站了起来,因为我们看到了这个少妇右手牵着一个六七岁模样的小男孩,“今天不是星期天,孩子不用上学吗?”同事问道。

    “我们今天来办离婚,给孩子请了假, 因为他想要孩子,我也想要孩子,他家人不行,孩子跟着他我不放心。”女当事人说话的同时还下意识的拽了一下孩子的手。

    “说那么多干什么,离婚你自己走人,孩子是我们家的,我不可能让你带走,孩子跟着你我更不放心。”男当事人说着也来拉孩子。

    “爸爸,妈妈我怕……。”孩子的胆怯的哭声暂时淹没了争吵中的大人。

    看着小男孩恐惧的眼神,我的心不禁颤了一下,五六岁的孩子正是在爸爸、妈妈怀里撒娇的时候,今天却被拉来“见证”爸爸、妈妈的离婚。我不知道这种场面会给孩子心灵留下怎样的阴影,我的心一直沉重着……

    在立案庭每天接触到的案件很多,也包括形形色色的离婚案件,但每受理一起离婚案件心里总有一种说不出的不快。 “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我想离婚案件应该是对这一名言的具体注解。

    看过这样一段话,“婚姻有三种境界,第一重境界:和一个自己所爱的人结婚,第二重境界:和一个自已所爱的人及他(她)的习惯结婚,第三重境界:和一个自已所爱的人及他(她)的习惯还有他(她)的背景结婚。”如果在婚姻中能达到这三重境界,这样的婚姻应该会相对稳定。

    婚姻是一叶舟,若要达到幸福的彼岸,需要夫妻真诚配合,患难与共。幸福的婚姻使人如沐春风,不幸的婚姻让人饱受创伤。在幸福与不幸之间,当事人自会有自己的选择。但是,在做决定之前,一定要慎之又慎。

责任编辑:李洋洋    

文章出处:栾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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