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栾川法院为惩治失信被执行人,严厉打击“老赖”行为,对被执行人徐某作出限制出境一年的裁定。日前,徐某因涉嫌拒执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因民间借贷纠纷,原告贾某将被告徐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还款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到调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徐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贾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栾川法院向被执行人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徐某至今仍未履行。鉴于被执行人徐某所欠债务300多万元,数额巨大;且有近亲属海外关系,在执行过程中有规避执行的行为,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经提请市中院报备,该院对被执行人徐某作出限制其出境的裁定,期限为一年。
债务人欠债不还,逃避债务,规避执行,严重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破坏了“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为公众所深恶痛绝。为了打击这种不守诚信的行为,维护社会良好风尚,除了传统的强制执行措施,该院还采取过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手段,此案是该院对于限制出境措施的初次尝试,也是对那些敢于挑战法律权威,不诚信履行自己义务人的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