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给您的司法廉洁监督卡,在一审诉讼过程中,如您发现我院办案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有违反‘五个严禁’及‘十条禁令’的行为,请您填写此卡,如实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到栾川法院领取诉状或办理案件的当事人、律师都会收到该院发放的司法廉洁监督卡,这也是栾川法院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深化司法为民、提高执法公信力建设的又一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廉洁、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4年起,栾川法院实行随案监督卡制度,发放给每一位案件的当事人和律师,由当事人填好寄送至栾川县法院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是否吃、拿、卡、要,是否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案件当事人都可以在司法廉洁监督卡上一一反应,该院纪检监察部门一旦接到当事人反应办案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将会立即核查,查实后将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