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白土乡车站院内,几张桌子、几把椅子、一条横幅,组成了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栾川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正在开庭审理一起财产侵害纠纷案,当地村组干部及群众八百余人参加旁听。
从3月份开始,县法院按照省高院部署开展了“调解年”活动,以维护经济社会关系和谐稳定,减少当事人诉累,方便群众诉讼,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深入开展。近日,法院民一庭庭长吴振卿带领四名法官分别在距县城百余里白土乡和狮子庙乡精心组织了两场公开庭审活动,庭审地点均选在离纠纷发生地很近的公共场所,邀请人民陪审员贾小平参与庭审,并邀请乡人大代表、乡综治办和村委领导现场监督。庭审活动中,双方当事人通过陈述、举证、辩论,进行得非常激烈,充分表达了自己意见和理由。庭审结束后,群众久久不散,纷纷找法官表达自己对该起案件的见解。法官们针对各种不同意见,结合案件实际现场给群众答惑释疑。巡回审判不仅调动了群众参与旁听的积极性,而且提高了法院裁判的透明度,使旁听群众和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结果和根据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一村干部说:“法院开门办案,让群众评是非,接受监督,保证法院公平、公正办案的同时,又加强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县法院副院长张国强表示:巡回办案、送法下乡是县法院党组一项长期的工作策略,我们将把此项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坚持不懈地执行下去,并不断总结经验,把此项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