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栾川法院五一节前再敲“廉政钟”

  发布时间:2013-04-28 08:38:41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栾川法院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为改进司法作风,及早做出部署狠抓廉政教育和措施落实,加强在假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组织干警和家属一起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廉政文化长廊及倡廉电教片,给干警及家属敲响警钟,使其充分认识到腐败现象对社会、家庭的危害。

    每天通过院大厅的电子屏滚动显示“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五个严禁”,“省法院九条新规”和“市中院有关规定”等相关内容,同时,每天向全院干警发送一条廉政警言警句的手机短信,时刻提醒广大干警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假日期间,对全院警车一律封存,严禁用公车旅游,实行重大事项警车外出报院长审批制度。

    各部门和干警不准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礼金、有价证券及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钱物,不准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和旅游,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迷信活动。

    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对奢侈浪费、借机敛财。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文章出处:栾川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90499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