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栾川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建合作签字仪式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举行。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桂林,教务处处长于志刚,教务处副处长田士永,栾川法院院长徐朝阳、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俊晓出席了签字仪式。签字仪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吉家伍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桂林对栾川法院领导不畏严寒、不远千里捐赠案例卷宗的举动表示深深感动,对栾川法院支持中国政法大学教学工作的这份深厚情谊表示万分感谢。张院长简要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的历史背景、发展状况、学科前沿及教学特色,并指出此次与法院的合作共建对中国政法大学职业化实践教学、培养复合型人才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她希望双方可以在“平等合作、建立互补、共赢提升”的基础上创新学习交流载体,共同培育学术成果,合作解决司法难题,相互提供便利协助,进行深层次、全方位、多角度、多领域的合作交流,共同促进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和法院的审判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院长徐朝阳在签字仪式上作了热情洋溢的发言。徐院长指出:中国政法大学是中国高素质政法人才的培养中心,是重要的法学研究中心,是中国法学与世界交流中心。多年来,中国政法大学在推动政治文明和法治进步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我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创新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建,有利于实现基层法院的审判实践与高等院校的法学理论对接,有利于推动司法审判与法学研究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与中国政法大学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必将为双方的发展建设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徐院长表示,栾川法院将依托中国政法大学的科研力量和资源,在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图书资料共享、人才培养方面深化与中国政法大学的合作交流,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的业务素质。同时也将尽最大努力为中国政法大学提供更多更好地教学案例和司法实践材料,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和锻炼成长的空间,为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学生实践能力提供最大帮助。
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于志刚和院长徐朝阳签订了共建合作协议书。协议约定双方建立固定联系机构,确定联系人员,及时就共建项目及相关事宜进行联络。中国政法大学将为栾川法院提供培训、调研、讲座、理论研讨等方面的帮助和“智力支持”,栾川法院将为在校学生到法院进行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