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女儿所谈对象,竟用菜刀将女儿男朋友砍伤,结果落得又赔钱还得住监。
家住河南省栾川县栾川乡七里坪村村民王兵与本村女青年杨晓菁系恋爱关系,二人在谈恋爱期间遭杨父杨海洋的极力反对。2012年2月27日晚,王兵饮酒后到杨海洋家喊杨晓菁,杨海洋听到后,将王兵痛责一顿,王兵仍不离去,杨海洋一气之下拿菜刀将王兵砍成重伤,经鉴定:王兵伤情构成轻伤。当晚被告人杨海洋到栾川乡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一次性赔偿受害人王兵各项费用30000元。
栾川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海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杨海洋自首投案并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依法从轻判处被告人杨海洋管制一年。(文中均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