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方便群众诉讼,栾川法院实行了“工作人员去向公示”制度。
该院在每个办公室门口显著位置设置“工作人员去向公示牌”,内容包括照片、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在岗情况五个方面。其中在岗情况又分为“在岗”、“下乡”、“出差”、“请假”、“开庭”、“开会”等。
该院要求,干警因公务或者其他情况离开单位时,除对公示牌内容及时变更外,同时将包含外出人员姓名、事由、归院时间等内容的“便民告知条”放到办公楼大厅法警值班台,方便群众了解干警去向和联系,不让百姓跑“冤枉路”,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该院监察室将随时抽查各庭室考勤情况,对未严格执行外出告知提示制度的干警,视具体情况给予纪律处分,相应扣发廉政勤政保证金,取消个人和所在庭室年终评先评优资格。目前,已对违反规定的6名干警和2个庭室进行了通报批评。
该制度实施以来,提高了全体干警服务群众的自觉性,增强了全体干警的组织纪律性,被喻为“办事的引导员,考勤的公证员”,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