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前夕,栾川县法院爱心志愿者——法官孙江波来到该县狮子庙小学,结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为该校师生送去了“法律营养餐”。
狮子庙镇小学留守学生多,随着夏季来临,孙江波法官向学生们讲解了购买和食用食品要注意是否有质量安全标志、是否标有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并查看食品的保质期和生产日期,如是过期食品就不要购买和食用。她还结合真实案例,提醒学生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该如何处理、应如何适用法律,教育学生们远离学校周边小商、小贩及流动摊点,不食用过期和不卫生食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此次法制宣传使学生们对食品安全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汲取法律知识的营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加茁壮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