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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电话酿出重伤案 一伤一获刑悔已晚

  发布时间:2012-03-29 15:23:28


    深夜妻子接听电话,丈夫怀疑其有外遇,尽管妻子百般解释,都无济于事,两人发生争吵,后丈夫又殴打妻子,导致其离家出走东躲西藏,丈夫长期寻找,结果是人财两空。一怒之下找到打电话人将其打成重伤。近日,栾川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四年。

    现年42岁的赵某,家住西华县址坊镇,2009年1月份携妻子陈某到栾川打工,暂住城关镇陈家门村。2010年6月1日晚上11时许,二人正在睡觉,陈某接到一个电话,赵某问道这么晚了是谁给你打的电话,陈某告诉赵某是其认识的鲁山县跑车的司机问句话。为此赵某耿耿于怀,面对陈某的百般解释,赵某都听不进去。后来赵某把陈某打了一顿,陈某一声不响离开栾川。赵某多次寻找,半个月过去,也不知道她在哪里,后电话联系上陈某却要同其离婚。人没找到又花去费用2000多元,赵某非常生气,想到家庭不和,都是打电话那司机惹的祸。同年6月15日来到栾川,三日后在车站,找到刚出车回来的徐某向其索要钱财,遭到拒绝,赵某又喊来朋友张某从中说和,徐某仍拒绝付钱,并称其与陈某无任何关系,失去理智的赵某恼羞成怒,冲上前去对徐某拳打脚踢,将徐某打倒在地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徐某腹部损伤构成重伤。

    案发后逃回西华县外出打工,2010年9月4日回到家里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西华县公安机关抓获。9月7日被押回栾川公安机关。后赵某同被害人达成协议赔偿其经济损失35000元。

    栾川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并且得到被害人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现实生活中,人们将遇到点点滴滴的日常琐事,屡见不鲜,人们面对生活中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冷静处理,不要为那些区区小事,鸡肠小肚,捕风捉影,切记得饶人处且饶人,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

责任编辑:王建波    

文章出处:栾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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