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人民法院在景区开设“假日法庭”
作者:周玉幸 发布时间:2009-05-08 21:30:31
五一期间,栾川县法院副院长唐星带领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城关法庭、潭头法庭在我县重点景区鸡冠洞、重渡沟以及法院立案大厅同时设立了“假日法庭”,为游客提供法律服务,方便假日期间群众诉讼。截止5月3日下午五点,三处“假日法庭”为游客提供法律咨询共计52人次,当场调处矛盾纠纷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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