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法院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工作,始终把把办理好人大代表关注案件作为接受人民监督、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内容。该院党组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依法、公正、及时、妥善地办理人大代表关注案件。
一是明确责任,注重落实。对人大代表关注案件,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建立了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机制。在政治处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作为该院督办人大代表关注案件的中转和指挥枢纽。建立起人大代表关注案件统计制度,及时将该类案件的信息和审理情况收集汇总。
二是严格审限,快速办结。在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该院坚持速立、速审、速执的“三速”原则,将审执期限细化到每个工作环节,要求各承办环节全力提速,力争案件在三个月内办结。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确实需要延长审执期限的,报请院领导批准,并在审限或办理期限届满前向联络工作室备案。
三是审判公开,阳光司法。该院大力实施“阳光司法工程”,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提效率、以公开树形象,力争将办案的全部流程置于人大代表监督之下。对人大代表关注案件,提前通知相关代表参加旁听。对涉及面广、容易激化矛盾的执行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到场监督。
四是加强沟通,及时反馈。该院要求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要亲自与代表沟通,沟通后有分歧的,向主管副院长汇报,请主管副院长出面沟通,沟通后代表仍不满意的,需要院长与代表沟通的,要及时向院长报告。在与代表沟通时,要充分尊重代表,态度要诚恳,用语要文明,以诚信感动代表。要随时向人大代表通报案件进程,并主动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根据代表意见向承办部门和法官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案件审执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