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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法院推行“六公开”实现“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1-10-18 10:10:54


    栾川县人民法院把打造“阳光服务型法院”作为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的切入点,大力实施“阳光司法工程”,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提效率、以公开树形象,敞开法院大门,听民声、知民意、解民忧,用司法的阳光温暖民心,以更加透明的阳光形象助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审务公开。将各种诉讼制度、办案流程、收费标准、诉讼提示等制成版面和小册子,在立案大厅悬挂和摆放,让当事人消除疑虑,明明白白打官司。

    二是庭审公开。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庭审均对社会公众公开,将开庭时间、地点提前在公告栏张贴,群众凭有效证件即可旁听。

    三是裁判文书公开。努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积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对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裁判文书,公开当事人诉求和答辩、调查取证等案件处理的程序过程,公开证据采信、事实认定、适用法律、裁判结果等案件的实体处理过程。

    四是听证、鉴定公开。诉讼活动之外的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利益的司法活动公开听证;对鉴定过程,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当事人可到现场进行监督,对有异议的地方可当场提出。

    五是执行程序公开。制作执行案件流程表,将执行案件的立案、费用收取、采取强制措施等环节一一予以公开。

    六是信息公开。建立了信息宣传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及时通报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全面宣传法院各项工作。

文章出处:栾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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