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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法院多措并举加强国庆长假警车管理

  发布时间:2011-09-30 09:10:16


    在国庆长假即将到来之际,栾川法院专门召开院务会,对警车管理作出特别强调,要求做到“五个严禁一个不准”。即: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交通肇事、严禁肇事逃逸,不准用公车参与婚丧嫁娶等活动。 “十一”长假期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对警车的假期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一、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辆于9月30日下午下班前一律停放到指定位置,移交钥匙、封存车辆。

    二、值班车辆统一听从调配,外出应有值班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

    三、要求值班人员每天对封存车辆进行登记,监察室、办公室将随时进行抽查。

文章出处:栾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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