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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法院采取七项措施打好环境创优和效能提升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1-09-08 18:09:55


    为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毛万春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丛斌对全市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断推进我院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院党组针对前一阶段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采取七项措施,打好环境创优和效能提升攻坚战活动。

    一是召开全体干警会议,通报前期工作情况,引起全体干警的高度重视。教育全体干警对照差距找原因,不折不扣抓落实,要求全体干警把环境创优和效能提升的各项措施落到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二是进一步抓好宣传工作,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五除”专项活动,大力宣传我院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为民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好人物、好事例,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理解法院。三是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作风纪律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迅速从重查处。四是落实公开审判、公开执行制度。进一步加大裁判文书上网、网络庭审直播工作力度,将院领导和中层干部的业务分工、联系方式在公共场合公布,随时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评比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普通群众参与庭审观摩活动和督促检查,不断提高法官业务素质。六是进一步加强警车管理。严格警车出车审批程序,严禁私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星期天、节假日车辆一律封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警车在娱乐场所停放,严禁违规违章行车、乱鸣警笛等现象发生。七是开展大走访活动。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实行分片包干的方式,深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企业、有关居民小区征求意见,了解群众需求,着力解决好关乎企业、关乎民生的突出问题,多办得民意、暖民心的实事、好事,真正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好。

    通过集中整改,使干警的作风纪律和精神面貌得到明显改观,“比、学、赶、帮、超”的干事创业氛围初步形成。一是观念得到进一步更新。广大干警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推动发展的司法意识、不进则退的忧患意识和“争创一流”的领先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包容开放、创业创新、实干争先、负重奋进”的洛阳精神得到弘扬。二是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工作纪律得到进一步加强,“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得到了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得到纠正。三是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首问负责制、承诺服务制、审限提示制和超审限警示制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党务和司法政务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各项司法工作行为更加规范,作风更加优良,工作更加优质高效。

文章出处:栾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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