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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对农村赡养案件进行调解

  发布时间:2009-07-08 21:16:34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的家庭生活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复杂化,农村赡养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赡养案件因有其自身特点,所以在审判实践中,能调解结案的要尽量调解,这样才能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是赡养案件被告多,有的居住分散,很难同时出庭,使调解工作难度加大;有的调解项目繁多,如房屋的居住、赡养费的给付、生病期间的护理、医药费的负担、油米柴盐等生活必须的给付、丧葬事宜的费用承担等,当事人对其中某一项调解内容有异议都可能影响到整个调解协议的达成,所以赡养案件的调解难度也相对复杂的多。

    针对赡养案件的特殊性,在司法实践中,进行调解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调解时要做到耐心、细心、诚心。赡养案件的原告一般都是年岁较高,对于新的思想观念和法律知识知之甚少,认为“子女赡养父母天经地义”,对于法官从法律角度作出的解释往往很难接受。被告方即子女则认为父母把自己告上法庭,自己很没面子,往往有逆反心理。所以在调解时要耐心听当事人的倾诉、细心感知老年人的情绪变化,用诚心对待和感化当事人。

    2、找准法律与道德的结合点。在调解中,既要动之以情,也要晓之以理,不仅要从法律的角度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更要从道德的角度让当事人明白赡养老人是其应尽的义务。

    3、强化司法为民思想,多开展巡回审理案件。赡养案件的原告一般年龄大,行动不便,到案发地开庭,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而且还可以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宣传作用。

    4、充分发挥外部力量的协助调解作用。多利用民调组织、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干部以及当事人的长辈、好友等共同协助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利用社会舆论给当事人施加压力,让其从思想根源上树立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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