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我院刑事审判观摩活动在二号审判法庭举行,法庭上除了审判人员、公诉人员和辩护律师外,另外有5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和2名基层组织干部组成的人民陪审团共同参与了此次庭审活动。旁听席上就坐的庭审观摩评委会委员聚精会神的关注着庭审的每一个环节, 40余名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活动。此次庭审活动,标志着我院庭审观摩活动序幕拉开了。
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审判管理年”活动的有关要求,每年都要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为确保庭审观摩活动取得成效,院里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代院长徐朝阳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专职审委会委员常玉红、闫革委,相关业务庭庭长任成员的庭审观摩评委会,负责整个庭审观摩活动的工作。同时从庭审准备工作、庭审活动、整体效果等多个方面制定了评分标准。
上午9时整,被告人贾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庭审正式开始。主审法官阮向月灵活驾驭庭审活动,以严谨的态度引导法庭进行法庭调查、辩论、质证、认证和陈述等程序,使整个庭审活动按照紧张而有序的状态进行。由于该案历经二年多的侦查、起诉,证据多不固定,变化较大,被告人和受害人双方各持一词,互不相让,庭审一直进行到中午。休庭后,合议庭组织9名陪审团成员召开座谈会进行讨论,陪审团成员从案件事实、定罪量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等方面发表各自的看法和建议,均认为此案不宜简单的一判了之,要尽可能把附带民事部分调解结案。
庭审活动结束后,庭审观摩评委会对庭审情况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在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