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法院开展执行“春雷行动”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省人大代表杨岳亲自参与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并促使当事人双方和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4年至2005年,栾川县冷水镇东增河村委会开办的选矿厂先后多次从栾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贷款到期后,该选矿厂欠信用社本金、利息共计841749.2元。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东增河村委会于2006年9月7日向栾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销了选矿厂。栾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东增河村委会和担保人王环(县人大代表)等三人起诉到法院,2009年,法院做出判决,信用社胜诉。判决生效后,信用社申请执行。
“春雷行动”开展后,栾川法院执行局将该案列为重点执行案件,执行局副局长赵新普带领执行员多次到东增河村委会执行,但村委负责人表示村里无力偿还。执行人员在详细调查情况后,提出了执行和解方案,并邀请省人大代表杨岳参与执行。杨岳积极参与协调,并多次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双方以50万元达成和解协议。东增河村委会已经按照和解协议履行。
县人大代表王环感动地说:“谢谢县法院为我们和解执行!通过这起亲身经历的案件,我切实感受到法院的工作难做,作为县人大代表,今后一定会大力支持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