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维护儿童妇女的合法权利,栾川法院建立健全“四位一体”保障机制,全方位保护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营造平安和谐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强化法制观念。不定期地开展专题法律咨询活动,深入基层、街道、企事业单位进行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通过庭审以案释法方式等,以面对面的形式给他们提供法律服务,宣传法律知识,增强他们对法律的了解程度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能力。
二是严厉打击侵权犯罪,保障儿童妇女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在案件审理中,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严惩不殆,对涉及儿童妇女隐私、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依法不公开审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女性、未成年人罪犯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充分保证了他们的辩护权。
三是健全社会保障网络,形成保护合力。加强与妇联、学校、法律协会、公安局、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构建长效维护儿童妇女权益保障网络,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学校教师的优势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保护儿童妇女权益的合力,确保维权工作的落实。
四是开辟儿童妇女维权“绿色”通道,全力维护合法权益。坚持“四优先”的原则,即:受案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优先,及时高效地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对生活困难等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依法及时办理司法救助,为其减、免、缓交诉讼费等;涉及执行的,用足用活法律赋予的各项执行措施,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争取在最短时限内让她们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