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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法院开展安全与法制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10-05-21 09:35:28



    为积极参与打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栾川县法院决定集中开展安全与法制进校园活动。5月21日上午,该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史宏远、专职审委会委员常玉红到栾川乡一中作校园安全与法制教育报告,该校1700余名师生聆听了报告。当天,史宏远法官被该校聘为法制副校长,校长为他颁发了证书。

    报告会上,史宏远法官以近期全国发生的多起校园案件为切入点,结合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围绕在校学生违法行为特点,什么是犯罪行为,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的问题,用生动、形象的实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和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并向学生详细解读了有关法律知识。同时,针对目前出现的校园安全问题,史宏远法官在报告中重点讲述了遇到安全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理办法,并对师生进行了心理疏导,消除他们的紧张情绪。他要求同学们从小就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要学法、懂法、守法,杜绝和远离违法犯罪现象。常玉红法官也结合青少年案件审判工作经验谈了自己的感受,她倡导同学们要学会知恩图报,将来回报学校、回报社会。

    整场报告会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对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范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该校师生受益匪浅。报告会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要遵纪守法、抵制不良诱惑,远离违法犯罪,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文章出处:栾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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