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即将过去的一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执行和解率达到74.55%,同比提高35%,再次刷新往年记录,成为年度工作的一个新亮点。
2009年,桂林市叠彩区法院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采取措施,清旧案促新案,在下大力抓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同时,全面做好新收案件的执行工作,防止新案未结变旧案而形成新的积案。全院新受理执行案336件,执结334件,实际执结率达到99.4%,其中,通过执行和解方式结案249件。使长期以来困扰法院的“执行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在执行实践中探索的主要做法是:第一,包案到人,一执到底。借鉴集中清案活动取得的成功经验,把所有新收案件轮流分配到各执行干警,明确结案时限,谁主办谁负责,直到案结。
第二,调解先行,调执结合。运用民事审判做法和理念,每个案件执行前,由主办人先行召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调解,动员申请人理智地考虑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最大限度地作出让步,尽量通过和解实现权利,减少损失。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讲清履行与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劝其主动履行义务。在双方基本接受的前提下,促成案件和解。
第三,争取外援、多方联动。院执行庭先后与工商、银行、车管、房产等部门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对通过做工作仍然不能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财产商请各方提供信息,力争对被执行人注册、开户行帐号、存款、车辆、房产等情况全面掌握,该查封的查封、能冻结的冻结,迫使被执行人上门和解。第四,改革创新,稳步推进。实践证明,办案效率问题是制约执行进度、产生大量执行积案的一个重要原因。执行庭通过改革创新,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执行之路。不仅节省了执行资源,也提高了办案效率。如推行“执行公差制”,改变了原来由各主办人不定期到金融、车管、房产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做法,定期指定两名干警统一进行查询,轮流作业,互帮互助,节省了过去各自为战的大量时间,使其他主办人能够有充分空间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和从事其它事务,从而推动整个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