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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法院司法协理员网络覆盖全县

发布时间:2010-01-13 09:20:53


    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为了切实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积极探索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2009年12月21日,通过申请、推荐、考察、审核、选任等工作,该院71名首批司法协理员名单最终敲定,从确定的名单来看,司法协理员遍布全县19个乡镇,大部分为村党支部书记。

    今年11月,安福法院在深入调研和广泛论证后,认为构建司法协理网络,不但有利于畅通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的渠道,方便人民群众诉讼,而且司法协理员来自基层、来自群众,有助于法院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为此,该院决定启动司法协理员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择优选聘司法协理员,并于12月3日出台《司法协理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规范司法协理工作。

    该院本次选聘司法协理员的条件主要是政治觉悟高,群众认可,在当地有一定的威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备一般法律常识,为民办事公道、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根据本人自愿申请,由其所在地的乡镇党委、政府从当地人民陪审员、村委(社区)干部或离退休干部、老党员中推荐,再经该院考察和审核,最终确定司法协理员。

    据了解,该院将向首批71名司法协理员颁发聘书,组织他们进行业务培训,以增强他们的职责意识,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

该院对于聘任的635名司法协理员将进行系统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工作基本规则、调处矛盾纠纷的业务技能等。对在司法协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或其他有突出事迹的司法协理员,由法院给予表彰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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