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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法院举办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09-12-03 16:15:12




    12月1日下午,栾川法院邀请县交警大队秩序股股长魏学军给全体驾驶员讲课,对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警示教育,全院40多名持有驾驶证的干警接受教育。

    县交警大队秩序股股长魏学军指出:伴随着交通事业的迅猛发展,交通事故发生的比率呈逐年上升态势,交通事故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全感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其中因驾驶员人为因素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只有加强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才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才能维护他人的幸福和社会的安定。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驾驶员,必须树立“三种意识”,即服务意识、安全驾驶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具备“四种理念”,即安全第一理念、自觉遵守规章理念、刻苦钻研业务技能理念和团结、互助、协作的理念。随后,魏股长又结合具体案例,对车辆使用和安全驾驶技巧、行车应急措施、如何控制情绪、保持平静心态、如何在行驶过程中会车、超车、安全停车、避让行人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详细地讲解,提高了驾驶员对安全驾驶重要性的认识。

    县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红超通报了《河南省高级法院关于对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干警渠哲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事件的通报》和《洛阳市委政法委关于全市政法系统警用车辆及警车驾驶员违法违规处罚实施细则》等文件。杨组长指出,发生在南阳市卧龙区法院的交通肇事逃逸事件,在全省法院系统造成很坏的影响。全体人员要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警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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