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栾川法院民二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方针,创新调解机制,提高调解艺术,不断提高民商案件调撤率,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强化调解意识,增强调解氛围。将民商案件调撤率纳入目标管理,对全庭、个人的调撤情况每周点评,每月总结,对调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对工作中好的调解方法,及时交流学习,不断增强法官的调解意识和调解艺术,营造浓厚的调解氛围。二是加大庭前调解力度,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大调解的公开性和主动性,遵循“合法、自愿”原则,杜绝“以劝压调、以拖压调、以诱压调”现象;遵循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基础上调解的原则,杜绝“和稀泥”现象;遵循“多换位思考、为当事人着想”原则,尽最大可能消除当事人对立情绪。三是创新调解机制,形成调解合力。采取与当事人面对面接触、心与心沟通、走村入户、深入案发现场、主动上门等方式进行调解,不断探索调解新思路,完善调解新策略;充分依靠人民调解员、司法员、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共同开展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构建全方位调解体系。
今年以来,民二庭共审结民商案件102件,调撤结案85件,案件调撤率达83%,判决结案17起,没有发生一起新上访案件,实现了所有案件均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