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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年活动专题报道四十七:栾川法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百分百

  发布时间:2009-10-22 08:39:26


    10月9日上午,栾川县委书记樊国玺专门听取了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向阳关于调解年开展情况的工作汇报,充分肯定了栾川法院开展调解年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并对开展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

    樊书记指出,今年以来,县法院开展了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为原则,以完善“大调解”格局为支撑的“调解年”活动,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极大地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发展,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确保了社会稳定,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对法院“调解年”活动,县四大班子领导是满意的,人民群众也是认可的。

    樊书记强调:调解是我国人民司法工作的优秀传统和宝贵经验,对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安定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被赞誉为“东方经验”。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是必然要求。当前,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课题,也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调解最能体现和符合当事人真实愿望和利益诉求,以调解方式办结的案件,最能够彻底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纷争。通过调解结案,可以较好地弥合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胜败皆服的目标,实现“双赢”的目标,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樊书记要求:县法院要以“调解年”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建立调解工作长效机制,以开展调解竞赛和“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评比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化解矛盾纠纷。各乡镇、各单位要学习县法院的先进经验,努力在全县形成多方参与、相互衔接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诉求,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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