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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川法庭运用“附惩罚条件调解法”化解民商事纠纷效果良好

  发布时间:2009-10-19 09:38:18


  在调解年活动中,三川法庭运用近年来在民事诉讼调解中探索出的“附惩罚条件调解法”,调处民商事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以调解方式审结的案件,多数以原告方妥协、牺牲一部分利益而最终达到双方和解。但是近年来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审结的案件,仍存在着一部分被告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需原告一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既损害了原告的利益,又增加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难度,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形象,被社会各界称之为“空调现象”。

  针对大量出现的“空调现象”,三川法庭在审判工作中探索出了 “附惩罚条件调解法”,有力克服了此类现象的发生。“附惩罚条件调解法”就是法院在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时,在调解协议中单独订立当事人一方如果不按协议约定内容履行义务时的惩罚性条款,以督促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自觉按照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全面履行义务。

  开展 “调解年”活动以来,三川法庭以调撤方式审结案件29起,其中有9起是运用“附惩罚条件调解法”处理的,当事人均按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了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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