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人民法院位于栾川县幸福东路樊营大桥交叉口南300米,现有8个内设机构,下设3个基层法庭。分别是: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督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城关人民法庭、三川人民法庭、潭头人民法庭。
近年来,栾川县法院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深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建设和谐栾川、平安栾川做出了积极贡献。
曾荣立集体一等功一次,集体二等功二次,连续24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先后荣获“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洛阳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30余项市级以上荣誉。2011年2月22日,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