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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旁听职务犯罪庭审 “零距离”开展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23-03-24 17:10:38



    3月23日,栾川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郭某某涉嫌失职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该案由栾川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彬担任审判长,县纪委监委、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4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某在担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期间,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公司损失600余万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生活和营利性活动,数额较大。郭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严谨有序,气氛庄严肃穆。庭审中,法庭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辩论,并充分发表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旁听人员“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切身体会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表示要自觉以职务犯罪典型案例为“镜”,以被告人现身说法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守牢廉洁自律底线,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下一步,栾川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庭审公开,落实普法责任,挑选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职务犯罪案件,分类分批邀请组织相关行业领域重点岗位人员到庭现场旁听,将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课堂,持续深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绷紧廉洁弦。

责任编辑:栾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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