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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年活动专题报道四十一:栾川法院请人民群众为案件“把脉”

  发布时间:2009-09-23 10:07:07


    9月15日上午,栾川县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公开审理麦六伟与庙子乡老张村一组定金纠纷一案。这次庭审与以往不同的是,旁听席前排赫然坐着包括县人大法工委主任赵来生、县政协文教委主任郭雁、县委政法委稳定办副主任石琼林,赤土店、西地、罗庄等村的支书在内的十余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评审团”。他们是应法院邀请旁听、监督并评议案件审理工作的。如此较大规模地邀请社会各界旁听人民法院庭审工作,在栾川法院的审判工作中尚属首次,这架起了人民法院和广大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

    合议庭之前将该案的相关资料发给各位评审员,庭审结束后,该院随即组织旁听成员进行了座谈,认真听取他们对庭审工作以及对该案如何进行调解的意见和建议。县人大法工委主任赵来生对法院主动邀请各界群众旁听、评议案件审理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人大常委会受邀派员到法院旁听案件已经很多次,这次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在于,一是受邀人员的范围更广泛了,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二是受邀人员不仅要旁听案件审理,还要作为“评审团”成员参与案件审理,要积极协调各方当事人,配合合议庭做好调解工作,争取该案能够成功调解。

    县政协文教委主任郭雁着重讲了对案件的看法,他指出,这起民事案件看似简单,但是一方当事人是村民小组,涉及群众多,如果调解不成功,判决后执行中肯定有难度。建议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和村委,或者是乡司法所共同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

    罗庄村村支书许道云讲到,作为基层群众干部,我深深感受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望,再小的案件对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其判决结果有可能影响到他后半生的命运。如果不能实现案结事了,不仅损害当事人利益,还会影响到社会稳定。所以,我非常赞同合议庭把调解纳入庭审全过程的做法,虽然该案调解的难度很大,但还是希望能够调解结案。

其他旁听人员也纷纷发言,表达了对庭审活动和案件的看法,在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不足。

    参与案件评审的各庭庭长充分认识到,特邀群众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审理对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具有重要意义,他们纷纷表示,要对庭审中出现的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审判人员声音小、庭审用语不规范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栾川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向阳指出,把群众意见纳入案件审理来考量,并借助群众力量进行调解,是我们学习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有效形式之一,这更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把群众监督主动引入庭审当中,既减少了法官的审案压力,也能更好地防止司法腐败,有助于增强司法的民主性和廉洁性。刘向阳强调,栾川法院将坚持把邀请社会各界群众旁听案件,为案件“把脉”活动持续开展下去,并根据活动效果,适时做出调整,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人民群众参与旁听、监督、评议案件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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