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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观摩】拒绝酒驾,才能“久”驾

发布时间:2023-02-21 18:24:15




    2月21日,栾川法院依法公开集中审理了一批危险驾驶案件,通过“零距离”观摩庭审+“面对面”以案释法的方式,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引领作用,以大家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用真实的案例为30余名“准司机”上了一堂交通安全法治课,以警示新上路司机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杜绝酒驾、平安出行。

    庭审中,主审法官分别审理了6起危险驾驶案件,经审理查明,王某某、常某某等6名被告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6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法庭根据个案犯罪事实、情节,以危险驾驶罪,判处6名被告人拘役一个月至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有声的审判,无声的震撼。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陶占省以案释法,现场向旁听人员就“酒驾入刑”相关法律规定作了解释和说明,深刻阐述了醉驾的直接影响,同时,提醒参与旁听人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酒驾、不醉驾,以此为鉴,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成为人人遵守的行为守则和法律规范。

责任编辑:栾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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