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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法院请群众为案件“把脉”

  发布时间:2009-09-22 22:28:57


    9月15日开始,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开展请群众为案件“把脉”活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和群众代表等十余人组成的“评审团”受邀参与旁听、监督、评审案件。评审案件的范围包括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如此较大规模地邀请社会各界评审人民法院庭审工作,在栾川法院的审判工作中尚属首次,这架起了人民法院和广大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

    合议庭之前将案件的相关资料发给各位评审员,庭审结束后,该院随即组织特邀代表进行了座谈。特邀代表们积极发言,纷纷表达对庭审活动和案件的看法,在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不足。法院各庭庭长充分认识到,特邀群众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审理对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具有重要意义,他们纷纷表示,要对庭审中出现的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审判人员声音小、庭审用语不规范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栾川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向阳指出,把群众意见纳入案件审理来考量,并借助群众力量进行调解,是法院学习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有效途径之一,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把群众监督主动引入庭审当中,既减少了法官的审案压力,也能更好地防止司法腐败,有助于增强司法的民主性和廉洁性。刘向阳强调,栾川法院将坚持把邀请社会各界群众旁听案件,为案件“把脉”活动持续开展下去,并根据活动效果,适时做出调整,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人民群众参与旁听、监督、评审案件的长效机制。

(栾川县人民法院 周玉幸 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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