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栾川法院民一庭法官到庙子乡当事人家中作调解工作,该案原告和邻居因侵权纠纷到法院起诉,并扬言如果法院审理结果达不到要求就去上访。法官已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调解,这次和以往不同的是,法官和民调协理员一同做调解工作。被聘任为民调协理员的村民小组组长,对案情十分了解,和双方当事人又是邻居关系,在他和法官的密切配合下,经过一上午的耐心劝导,当事人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使这起存在上访隐患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调解年”活动中,栾川法院从各阶层选任特邀调解员、执行联络员、调解指导员和民调协理员,充分依靠群众力量,做好调解工作。对被选聘的人员,由各法庭负责培训指导。通过组织庭审观摩,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促使他们成为民间调解能手。现在,在全县选聘的130名基层调解员已逐步担负起化解纠纷、服务群众的职责。他们奔走乡村,问计于民,反映民生,协助法院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在“四员”的参与下,该院共调解各种纠纷573起,为法院提供执行线索130余条(次),帮助执行案件94件。